东莞公积金利息怎么算(附计算公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算?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入天数×年利率÷360。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0%)执行。
如果你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有可能是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注意,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律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而不是去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进行公积金维权投诉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工资单等。来证明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