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从Xi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具体期限以现行贷款政策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普通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已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在现居住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职工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包括:
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Xi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Xi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西房金发〔2014〕63号)废止。
最新版Xi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公积金贷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Xi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职工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第三条Xi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Xi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由Xi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指定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该中心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债权人,委托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五条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担保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的个人(具体期限以现行贷款政策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普通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在现居住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第七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房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购买合同或协议;房屋的新建、改建和大修,需提供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还需要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应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以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费用的首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政策可在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