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口去哪里申请公租房?
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申请、到期审核、家庭变更申报、提交资料、挂牌时意向登记等相关业务。
街道办事处汇总:http://m.gz.bendibao.com/cyfw/wangdian/737.shtm.
访问条件
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具有广州市区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不是广州市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者居住的,为共同申请人。
(2)因上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广州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资格复审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资格复审时家庭净资产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
(3)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或现有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9平方米;出租房、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15㎡(或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新建社区住房拆迁安置、落实华侨住房政策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