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龄失业人员失业金领取政策
武汉市大龄失业人员申请延期失业保险指南
一、办理对象:
失业保险缴费期限届满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续发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处理方式:
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武汉市大龄失业人员延迟失业保险申请表》,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三。备注: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重新就业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依法处理。
四。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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