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指南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重新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一、申请条件
一般条款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仍未重新就业的。
2.同一员工的支取业务办理时间应相隔12个月以上(含)。
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24个月以上或管理24个月以上。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申请材料
三。处理过程
柜台办理:业务人员审核相关资料-业务人员输入取款信息并核对取款金额-业务人员扫描并保存资料-审计组审核-后台账务处理-业务人员打印取款凭证-员工签字确认-业务人员扫描回执并存档。
网上办理:出票人登录中心官网或手机App—进入“我要取款”模块选择取款类型—如实填写电子表格—扫描数据上传—业务人员审核出票人信息及电子数据—审核小组审核—后台账务处理。
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czwwfw.gov.cn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scsj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