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各项申请条件提取指南】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住住房,在广州周边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其配偶住所地广州市相邻城市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所有权的既有居住建筑增设电梯。
(四)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申请当月已下岗失业满12个月。
(6)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能继续异地缴存,封存户口满半年。
(七)离休。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