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职后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按照什么标准领取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补贴标准
①南京市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40% 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支付比例
劳动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终止劳动关系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以下标准执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满5年的,支付全额的80%;不满4年,支付全额的60%;不足3年的,按全额支付40%;不满2年,支付全额的20%;不满一年的,支付全额的10%,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