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婚姻登记跨省试点工作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做好我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试点工作,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模式,方便群众。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实行“跨省”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实施内容
(一)试点内容。Xi安作为受理婚姻登记“跨省”业务的地方,由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延伸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当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依据。
1.适用范围
(一)常住户口或者经常居住地在Xi的内地居民,可以到Xi市任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2)随军的现役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在一方,或者常住户口在另一方,经常居住在Xi安的,可以到Xi安市任何一个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2.不适用范围
(1)暂时不办理跨省离婚登记业务;
(2)暂不办理跨省补办婚姻登记业务;
(三)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出具“(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业务暂不跨省办理;
(四)Xi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和华侨的婚姻登记,由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调整行政法规的有关条款。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期间,我市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调整后,既不是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持一方在市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在我市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也可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文件。根据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结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当事人需要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三。处理方法
当事人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http://mzt . Shanghai . gov . cn/)、xi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j.xa.gov.cn/)、xi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四。注册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营业处 | 联系号码 | 新城区婚姻登记处东路83号民安大厦4楼 | 029-87439070 | 碑林区婚姻登记处建国路1巷3号 | 029-87234170 | 莲湖区婚姻登记处开元半岛5号楼一层 | 029-88636799 | 雁塔区婚姻登记处曲江大道80号 | 029-85504050 | 未央区婚姻登记处未央路80号红星美凯龙5楼未央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 029-86254994 | 灞桥区婚姻登记处长乐东路69号灞桥区市民中心一楼东侧 | 029-83529171 | 阎良区婚姻登记处阎良区胜利街70号老年公寓2楼 | 029-86863078 | 临潼区婚姻登记处临潼区桃园路83号 | 029-83431699 | 长安区婚姻登记处长安回民街社区大楼 | 029-85657062 | 高陵区婚姻登记处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高陵区民政局一楼 | 029-86926504 | 鄠邑区婚姻登记处湖北路鄠邑区南关十字路西100米 | 029-84833200 | 周至县婚姻登记处周至县北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29-87117199 | 蓝田县婚姻登记处蓝田县青阳路西延段 | 029-82728131 | 高辛区婚姻登记处陆金金叶时代A1栋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楼 | 029-81159027 | 国际港口区婚姻登记处吴刚大道101号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二楼 | 029-8362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