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民政局网络结婚登记系统跨省联网吗?

直流电路2022-08-18  9

西安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通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婚姻登记跨省试点工作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做好我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试点工作,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模式,方便群众。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实行“跨省”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实施内容

(一)试点内容。Xi安作为受理婚姻登记“跨省”业务的地方,由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延伸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当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依据。

1.适用范围

(一)常住户口或者经常居住地在Xi的内地居民,可以到Xi市任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2)随军的现役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在一方,或者常住户口在另一方,经常居住在Xi安的,可以到Xi安市任何一个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2.不适用范围

(1)暂时不办理跨省离婚登记业务;

(2)暂不办理跨省补办婚姻登记业务;

(三)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出具“(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业务暂不跨省办理;

(四)Xi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和华侨的婚姻登记,由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调整行政法规的有关条款。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期间,我市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调整后,既不是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持一方在市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在我市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也可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文件。根据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结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当事人需要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三。处理方法

当事人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http://mzt . Shanghai . gov . cn/)、xi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j.xa.gov.cn/)、xi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四。注册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组织名称新城区婚姻登记处碑林区婚姻登记处莲湖区婚姻登记处雁塔区婚姻登记处未央区婚姻登记处灞桥区婚姻登记处阎良区婚姻登记处临潼区婚姻登记处长安区婚姻登记处高陵区婚姻登记处鄠邑区婚姻登记处周至县婚姻登记处蓝田县婚姻登记处高辛区婚姻登记处国际港口区婚姻登记处
营业处联系号码
东路83号民安大厦4楼029-87439070
建国路1巷3号029-87234170
开元半岛5号楼一层029-88636799
曲江大道80号029-85504050
未央路80号红星美凯龙5楼未央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029-86254994
长乐东路69号灞桥区市民中心一楼东侧029-83529171
阎良区胜利街70号老年公寓2楼029-86863078
临潼区桃园路83号029-83431699
长安回民街社区大楼029-85657062
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高陵区民政局一楼029-86926504
湖北路鄠邑区南关十字路西100米029-84833200
周至县北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029-87117199
蓝田县青阳路西延段029-82728131
陆金金叶时代A1栋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楼029-81159027
吴刚大道101号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二楼029-836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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