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就"未成年人禁文身"答疑: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行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6月10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就《未成年人纹身管理办法》回答了部分网友提问,明确提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仍不能提供纹身服务,父母自己的纹身店也不能给孩子纹身。
6月7日,网友在民政部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在查阅相关资料之前,似乎对未成年人纹身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最近出台的《未成年人纹身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我对这一明文规定有几个疑问:1 .纹身行为是否应该完全无视未成年人的主观意愿?2.获得父母许可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要求纹身,并得到认可?或者父母经营纹身店,可以给未成年子女纹身吗?3.如果不能证明被纹身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纹身服务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6月10日回复称,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文身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认识和理性判断范围,应当给予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仍然不能提供纹身服务。父母自己的纹身店是不能给孩子纹身的。纹身服务商的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案件和相关的措施和程序来追究。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纹身处理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纹身。提供纹身服务的专业纹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美容院和社会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难以确定是否未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纹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允许未成年人纹身。纹身服务提供者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其他市场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按照《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对违反规定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