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黄河共同流经的省区是 长江黄河共同流经的省区
共享长江和黄河的省份有:青海和四川;如果算上支流,则包括陕西、甘肃、河南等省份。长江干流经过的省级行政区有11个,从西到东分别是青海、四川、西藏、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
最后从上海崇明县流入东海。其支流还包括甘肃、贵州、陕西、广西、河南、浙江、广东等省的部分地区。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干流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九个省区,流入渤海。
它属于黄河的太平洋水系。干流呈弧形,故有“九曲黄河”之称。河流的实际流量是源头到河口直线距离的2.64倍。黄河支流众多,从河源的玛曲曲果到入海口一路上直接流入黄河。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支流有220条,构成了黄河水系。
黄河流域地域辽阔,山脉众多,东西高差悬殊,不同地区地貌差异很大。由于盆地位于中纬度带,大气环流和季风环流的影响比较复杂。因此,流域不同地区的气候差异显著,气候因素的年变化和季节变化较大。
黄河上游的洪水多发生在9月,主要来自兰州,兰州的洪水主要来自贵德。由于降雨持续时间长、强度低,加之兰州以上植被良好,草原和沼泽对降雨的调蓄作用强,导致黄河上游洪水波动平缓,洪水持续时间长,洪峰低,洪水过程线矮胖。兰州站一次洪水平均历时40天,最长66天,最短22天。实测洪峰流量一般为4000 ~ 6000立方米每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