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应及时在税务平台或税务窗口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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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我区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电话:
鹿泉区城乡居民保险登记科:(0311)82015903
鹿泉区税收征收科:(0311)82205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