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材料
上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资料
1.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变更前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及上述人员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无身份证的应提供出生证明),变更前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国人和取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的人员,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护照原件及其中文翻译姓名;港澳台及外国人需提供国内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上述人员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以反映变更前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单身,要提供单身承诺书原件。未在内地(大陆)登记结婚的港澳台人士,提供经居住地(港澳台)公证机关公证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省内已婚人士可提供台湾身份证(见背面家庭成员详情);在境外登记结婚的,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所在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文的,还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译文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原因证明:原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证明房产权属及债务并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死亡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房产及债务权属的公证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或遗赠证明。未在内地(大陆)登记的港澳台人员,提供经居住地(港澳台)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提供经中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离婚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
5.产权证:房地产权证的登记证明原件。
6.还款账户:变更后借款人名下的原ⅰ类借记卡。
7.2016批次(不含)前共有产权住房变更申请的,提供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变更调整的相关意见。
8.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