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一件事”办理条件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一件事”办理条件
1.应用主体包括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
个人是指下列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之日前1年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记录的人员:
1.本市户籍居民;
2.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装警察;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最近24个月内在本市缴纳社保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其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包括:
1.驾驶机动车有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2.处以吊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用户是指在本市党政机关注册并在本市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2.落实符合相关技术和安全标准要求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申请人,应当在本人或者所在单位拥有或者租赁的长期固定停放点完成充电设施(车辆实际使用的停放点)的安装,应当满足日常出行充电需求。
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安装充电设施,也可以申请使用专用和公用充电设施满足日常出行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