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现场交通违章?
答: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超速后被电子警察拍下、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都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为什么出台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的改革措施?
答:过去,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后,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处理,给来回出行带来很多不便。改革措施实施后,驾驶人可以选择在全国范围内任意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打破了原来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的限制。
异地非现场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以选择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简称处理地)以外的任一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处理地将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完成调查程序,并送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什么情况可以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回答: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除不处理外,应以处理为原则。大部分非现场交通违法,如果当事人没有异议,可以跨省异地处理。
为什么个别非现场交通违法不能异地处理?
答:行政处罚决定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根据《行政处罚法》,依法可能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有异议、满分超过100分的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公安交管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需要进行严格调查。这个调查过程需要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当事人不能异地办理。
【/s2/】如果对非现场交通违章有异议,如何提出?
答: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tj.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或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后,转发至事发地,由事发地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为什么同一个交通违章在不同省份罚款不一样?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处理异地交通违法行为时,由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发生地的罚款标准。所以,同一个交通违法在不同的省份,罚款结果可能不一样。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答:行政处罚决定由事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事情发生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如何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答:为了方便群众,当事人可以跨省异地缴纳异地交通罚款。我市可通过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银联“全民支付”(详见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官方账号)等网点缴纳罚款,也可通过交管12123、掌上路路通、银联“中国银联快捷通”、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手机app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