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格局,更大力度推进高层次人才强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东莞市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工程”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东莞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工程行动计划(2022-2024)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2.0”,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特制定以下规划。
一、总体目标
秉承人城融合发展、千万人城共荣共生的发展理念,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聚焦城市重点布局的产业需求,从2022年开始,实施新一轮“千万人才”工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引进10名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科学家;选拔300名博士候选人进入机关、学校、医院、科研单位和重点民营企业;引进1000名重点行业领军人才;引进6万多名硕士以上创新创业人才和50万名本科以上人才进入社会各领域;促进100万人提升学历和技能,把东莞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技能人才之都、人才生态最佳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计划
围绕科技前沿和我市关键产业技术重大需求,依托我市龙头企业、科学仪器、高校等创新平台,支持战略科学家团队开展科技创新,或以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战略科学家团队开展的项目在前沿技术领域具有战略意义,在源头创新中发挥关键作用,在关键产业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科学家战略团队的引进将根据科技和产业发展需要,通过定向组织的方式进行申报和实施。根据实际情况以“一事一议”形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给予用人单位5000万元至1.5亿元补贴,补贴资金分三期拨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100名博士专业人员方案
1.引进300名博士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和科研院所及重点民营企业。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水平,重点引进和培养校长后备人选和高层次教育人才;着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围绕打造医学名科、丰富稀缺专科、补齐薄弱专科,精心培养高水平医疗团队和名医后备梯队;聚焦科研院所研究水平,精准引进一批与东莞产业科研密切相关的博士人才进入科研院所;鼓励民营企业大胆开展技术创新,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专、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引进博士RD人才。新引进的博士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综合补贴,同时给予用人单位每人2万元的奖励,鼓励用人单位重点培养新引进的博士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强国有企业博士人才培养。入选的100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经过了“一人一策”的精准培养和使用。通过聘任培养导师,建立成长档案,加强实践锻炼,使数百名博士党政人才在工作实践中快速成长。(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3)1000名拔尖领军人才计划
1.省级及以上人才配套资助。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扶持服务对象,我市申报并成功入选的人才,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标准的200%给予资助;从市外迁入我市的人才,视人才项目水平和对我市经济社会贡献大小,由市财政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50%至10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国家政策规定地方资金不予配套的除外。其他广东省、国家级资助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配套资助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引进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特色人才。三年内,300多名特色人才得到认定和评价。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住房补贴和35万元生活补贴,并可享受科研、创业、居住、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就学、税收等方面的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3.支持科技人才在东莞创业。支持既懂科技创新又懂市场运作的科技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到东莞创业转化。三年内支持和服务在东莞创业的科技人才不少于100人。建立科技人才创业培育银行,对5年内进入培育银行的科技人才和企业给予租房补贴和“里程碑式”发展奖励,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搭建科技人才创业服务平台,为RD仓储科技人才提供融资、营销、培训等需求对接服务,对高成长性仓储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后续培育。(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实施重点领域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评选高层次医学专家团队2个、东莞市名医人才10名、医学领军人才20名、优秀青年医学人才50名,分别奖励5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项目培训教学经费由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实施国有企业管理人才引进计划,采取市场化选聘和合同化管理模式,引进30名以上具有生产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多方面工作经验的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主席。实施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计划,引进50名名校长、名教师、教研人才等。在基础教育方面,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生活补助。实施“金融人才集聚”行动计划,引进培养100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的人才补贴。(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SASAC、市教育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万名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1.加快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优化和规范我市博士后管理,大力引进和培养博士后人才,对博士后工作站新招聘的博士后人才给予40万元入站补贴。出境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国外博士后研究人员来东莞工作或创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出境补贴。加快引进硕士以上创新创业人才,对新引进的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的综合补贴,博士、副高级职称最高20万元,高级职称最高30万元。大力引进RD人才,鼓励和推动全球创新和全链条创新,根据RD人才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贡献,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晋升高级职称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RD人才给予4万元至10万元的素质提升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引进RD人才,给予用人单位最高每年100万元、最高60万元的柔性人才引进奖励。加强青年文艺人才培养,遴选不超过30名青年文艺人才进行培养推广,对申报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项目资助。加快集聚留学人员、港澳青年等海外人才来东莞创新创业。研究出台工业设计人才、软件人才特殊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委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大力吸引本科生留在东莞发展。侧重于新的介绍,能力的提高等。,为本科学历等基础人才来莞发展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支持。实施“梦想东莞”计划,对新引进的本科学历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的资助;实施“万能晋升”计划,对在万能工作期间晋升本科学历的人才,给予3000元奖励;实施“东莞培训”计划,对来东莞实习、见习、实训的本科生给予1000元/人/月的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各园区、各镇(街道)]
3.积极推进创新人才载体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我市用人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按招收博士后人员数量给予最高120万元的资助。推进名牌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设立4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对基地培养(实践)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推动东莞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创业团队,具备条件的园区、镇(街道)可按大赛奖励金额给予最高100%的配套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
(5)百万技术技能人才计划
1.引进和培养能工巧匠。引进一批有技能、有工匠精神、能起到行业引领作用的技能人才,购房最高补贴600万元,居住最高补贴30万元。并鼓励和支持技能领军人才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载体,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技术交流、实施名师带徒、引领技能研发、弘扬“工匠精神”等技术研究或人才培养项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构建多方联动技能生态。深化产教融合,合作育人,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全面推广实施技能人才“校企双元制”培养模式。推进更高素质产业人才培养,建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探索建设“技术进步、员工成长、产业集聚”的镇街科技谷,推进园区、镇(街)层面的“技能人才之都”建设。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合作的多方联动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市高培中心+13个培训分基地”培训平台体系的作用。重点建设50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市级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3.建设高水平的技术学院。推动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探索多元化、国际化办学模式,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设国际课程,按照每人每学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生均经费补助;获得国际职业技能证书的学生,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科研补助。支持东莞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提质扩容,有效扩大技能人才培养数量,满足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需求,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容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研究高技能人才认定标准,建立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对成功备案并开展鉴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成为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的龙头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推动每年建立100家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推动技工院校在试点基础上开展技能等级鉴定。扎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和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工作,力争全市每年新增认证技术技能人才10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人才工程的实施,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园区、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意识,全面落实党管人才的主体责任。围绕《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大财政投入。加大人才工程投入,理顺资金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探索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方式,逐步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各级财政共享、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投入,确保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工程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园区、镇(街道)]
(3)完善监督考核。强化指标约束,将《行动计划》主要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园区、镇(街道)。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制和年度述职制度,落实各园区、镇(街道)、各单位人才工作责任。推动园区、镇(街道)将人才工作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共同规划、部署、实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