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车可以在异地年检
跨省检查办法已于2018年9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适用车型不再出具或审核跨省检查委托书。跨省检查措施的适用车型包括中小型客车、大型轿车、货车、挂车、专用车辆,但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可在车辆注册地以外的省(区、市)进行检验。但对于不符合跨省异地检验条件的外省市机动车,必须提交注册地车管所出具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如果您在9月1日之前已经办理了委托书,但还没有办理年检,委托书不需要退回,年检的城市也不在委托书上限制城市。此外,对于6年内免检的车辆,申请人还可以跨省、异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机动车和非营运汽车6年免检政策。2012年9月1日(含)以后注册的车辆,可免检两次;注册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既然已年检一次,可适用免检一次政策;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