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
实施日期:2021年2月19日
截止日期:2026年2月18日
政办发[2021]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引进驻穗优秀退役士兵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反映。
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2021年2月10日
广州市引进广州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引进优秀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入户)工作,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发展,促进国防科技与民用技术融合深度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退役士兵入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退役士兵入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适应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需要;
(二)总量控制,人才优先;
(3)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市退役士兵事务部门负责协调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具体负责协调申请入户指标、资格审查、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退役士兵入户指标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统筹安排年度入户指标。
市公安机关负责协调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广州警备区负责介绍退役士兵入户,宣传政策等等。
其他市级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入户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含广州海军舰艇)服役满两年,政治思想强、军事技能精、作风纪律严,服役期间出色完成任务,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条例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六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办理退役士兵入户手续:
(一)退役安置地不在广州,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回退役安置地办理户籍,享受相关安置待遇的;
(二)退出现役两年内,并由退伍的师(旅)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介绍信(附件1);
(三)在我市就业,并与我市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4)获得优秀士兵(官)和个人三等功奖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军队)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之一。
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受到中央军委和军委军事部门表彰的个人,符合上述(一)、(二)、(三)条件的,直接计入入户指标。
第七条退役士兵入户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退出现役前,由申请人向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广州军队引进优秀退役士兵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队和申请人各一份,附件2)。经军分区(旅)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退役士兵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汇总推荐名单,按照《广州市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评分细则》(附件3)对推荐人进行评分,填写《广州市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考核评分表》(附件4)。连同《广州部队引进优秀退役士兵申请表》和在部队服役的材料(包括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奖惩材料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一并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三)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部队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州部队引进优秀退役士兵申请表》,完善退役士兵引进条件一栏就业单位信息;
2.附有雇主意见的个人申请;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5.文凭(学位)。
能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和跨部门核查、联网核查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材料。
第八条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集全部申报材料后,会同广州警备区成立审核小组。审核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料审核,建立审核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档案,按照《广州部队优秀退役士兵等级评定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等级评定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列。如果前一段可以区分,后一项就不做比较,以此类推:
(一)烈士子女;
(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
(三)立功受奖等级高的;
(四)使用寿命长;
(五)类别高、时间长的艰苦边远地区;
(六)获奖人数。
第九条审核组根据得分排序和入户指标总数,拟定退役士兵引进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退役士兵事务部门将审核通过退役士兵家庭名单,并函告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公安局。
第十条市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根据确认名单,向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发出通知。
申请人收到入户通知后,在广东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中心填写入户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本人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拟登记地址到市退伍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广州市引进广州部队优秀退役士兵个人承诺书》(附件5)。
市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入户信息,发放《广州市入户信息卡》和介绍信(附件6)。
申请人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拟入户的区公安分局办理迁入、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引进办理迁入手续时,应当按照本市户政规定的顺序选择确定拟迁入的地址。属于公共集体户情况的,属于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
第十二条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介绍退役士兵回家工作的规章制度,提供真实情况,按期办理相关手续。在申报过程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对利用职权牟利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退役士兵入户仅限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本人入户,不同时办理家属和子女的落户。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
1.XX部队关于推荐XX办理引进优秀退役士兵进广州的函(式)。
2.广州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引进申请表。
3.广州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评分细则。
4.广州出台广州市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考核量表。
5.广州市引进广州部队优秀退役士兵个人承诺书
6.住户介绍信
7.广州市引进广州军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