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办理范围以及办证点
处理条件和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在实际就业地、就学地、居住地异地申领身份证。
1.已申领居住证的,凭居住证申领。
2.在四川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凭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申请;
3、未办理居住证且未进行实际人口登记。
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点设置各县级公安机关设立异地办证点,受理全国居民身份证和省级居民身份证办证申请。
不允许的对象
1.首次申领第二代身份证;
2.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居民身份证外貌特征变化较大、指纹信息未登记导致身份难以确认的,系统内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错误的,不予受理;
3.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名顶替、骗取、冒用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买卖、使用伪造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以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注释
1.成都制证机关受理的所有证件均由成都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作。根据公安部部署,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暂时不能制作双语证。在公安部升级成都市居民身份证认证系统之前,甘孜、阿坝、凉山地区的人暂时无法在成都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2.请有序合理安排时间,错开开工后可能出现的高峰期;注意带上所有需要的材料,一次性办理,听从现场民警的引导。
3.为了保证照片质量,应聘时不要穿制式服装。建议不要穿白大褂,不要染发,不要戴首饰,不要露耳朵,不要浓妆艳抹,不要做太高的发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