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积累,并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利息,包括:
(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二)集体补助及利息;
(3)政府补贴及利息;
(四)其他收入和利息。
被保险人不得提前退保或提取个人账户金额。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管,不间断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