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什么情形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减免学法: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两次以上满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
二是上一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的;
三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卖积分受到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被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6.安全技术检验已过期或者未按规定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在驾驶人名下的;
七是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充满教育和事实教育学习考试,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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