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老保险转出申请流程
转出处理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办理停缴手续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社保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为转移申请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相关材料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进行基金转移,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至接收地社保机构。
处理材料
企业被保险人转出
1.职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注明基金开户银行和账号)
2.填写《社会保险缴费人员核减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个人参保人员转移
1.单位的接收函(社保基金账号和开户行)。
2.两份注册雇员名册(由雇主提供)
3.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调入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