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住登记办理条件+途径
一、申请居住登记的范围和时限
1.非本市常住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津居住3天以上。
2.具有我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常住户口的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3日以上。
3.具有我市市区常住户口的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区,在我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3天以上。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派出所出具《居住登记证明》。
二。申报居住登记的方式
为方便流动人口及时申报居住登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申报:
1.流动人口也可通过互联网、网站http://123.232.43.169或点击济南公安民生服务在线、山东民生服务在线等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域名www.jzz.gov.cn),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出租屋业主、物业、中介机构等社会用户进行信息登记申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住所、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2.或者带着以上材料,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填写《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记表》,申报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