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已办理机构备案的,无需提交;未备案的,提供原件):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单位应当提交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根据不同性质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居民提交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等。;未成年人可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同胞提交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省同胞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同胞证明;外国人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护照或者居留证件。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时,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和监护人身份证明。未成年人的监护证明可以是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成年人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文书,监护证明可以是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指定监护人证明。如果在处分财产时有多个监护人,则需要所有监护人共同申请,并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出具书面保证。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经办人未备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盖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已由管理人备案的,不再提供;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撤销和注销转移登记;已签发的纸质证书不能退回注销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声明申请注销原纸质证书。
4.参加房改取得的房产,参加房改时结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抵押或过户)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不动产的买卖、赠与和继承:
5.划拨土地上的城镇房屋所有权人以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房地产转让),受让人应当在变更登记时缴纳土地出让金(郑绩办字〔2016〕42号、字〔2019〕2号)(莱芜区、钢城区暂按莱芜区、钢城区原管理办法执行)。
6、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转让登记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转让登记时,提供村委会同意将本村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和购买人的户口簿。
7.境外组织或个人购房应提交济南市国家安全局出具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租房、购房审批意见。购买住房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应出具有关部门出具的其在中国工作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购房的,应提供工作、学习和居住证明。
8.涉及减免税且不能网上完成纳税的:
(1)除买卖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外,需要证明年限或差额减少的,还需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购房收据原件(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或房改购房合同原件;
(2)享受拆迁税费优惠减免的,需持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协议相关资料到税务窗口办理免税手续。
(3)继承和离婚都是契税减免的情况。
9.省级房改上市的,提交已购公房确认单(可在受理窗口填写);
房地产抵押:
10.网上注销抵押业务,抵押注销证明已经注销,抵押权人只需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即可。
11.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业务中,债务人只需提交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12.如果抵押房产已经抵押,现抵押权人应出具知悉声明,如同同一抵押权人可以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