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接收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处理材料
退休:
退休人员死亡:
农村养老金材料
1.接收方的支付手册
2.支付记录卡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领取养老金的程序
1.征地村民居住证明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2.石家庄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3.石家庄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手册(遗失手册由村(居)出具证明)。
4.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未办理参保手续且参保的,由被征地村(居)出具证明,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被征收土地的村(居)须在被征收人达到享受待遇年龄的当月10日前,指定专人持以下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处理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请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向我局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已连续缴费者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通过受托银行将基础养老金转入指定账户。
收集行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包括: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月数(50岁195,55岁170,60岁139)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 1%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 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