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一楼能改建成小窗口吗
【/s2/】天津公租房一楼可以改装成小窗户吗?
回答:没有。凡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结构、配套设施的,将纳入不良记录。违约行为已整改或已收回租赁房屋的,可撤销其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被列入不良记录会怎么样?
对已建立不良记录的家庭,其违约行为已整改或退出租赁房屋的,可撤销其不良信用记录;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1、租赁合同期满后,选择不续租或经审核不再符合租赁条件的;
2、弄虚作假,隐瞒户籍、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或伪造相关证明骗取房屋租赁权的;
3.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迁入或实际居住的;
4.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与他人交换的;
5.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6.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租赁房屋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6个月以上的;
8.经催告,未付房租累计6个月;
9、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已交付使用满2个月;
10.购买其他房屋、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产,不再符合租赁条件的;
11.租赁期间,经核实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