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申报条件及认定项目
本市对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实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本市完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年龄在16至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工作或学习的人员提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服务。其中,在本市居住的,应当在本市公安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人员登记信息,系统无法比对的,应当提供《户口本》或者《上海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在本市就业的,应当在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或者经民政部门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核实的本市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在本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
2.目前,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为初级工(5级)、中级工(4级)、高级工(3级)。今后,根据培训评估规模扩大和水平提升的需要,认可范围将逐步覆盖其他层次。需要申报老年护理人员专业技能等级的人员,还应符合相应等级老年护理人员的申报条件(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网(http://www . osta . org . cn/index . html)中的“专业标准体系”查询本专业各等级目前的申报条件)。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