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海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清单
1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两份或复印件一份(自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协议)原件2份
5.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两份(核对原件,审核后提供)
6.家庭收入,按照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计算。如存款基数与实际收入差距较大,需提供银行打印的至少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卡原件2份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经工作人员核对婚姻状况,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法核实的,应当告知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工作人员核对家庭产权单位数,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核实的,应通知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明。
9.异地贷款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注释
1.二手房贷款可在房产证过户前或过户后申请,过户后应在发证之日起60日内办理。
2.二手房房产价格认定,根据合同(协议)载明的购房价格和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载明的增值税价格,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进行确认。
3.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不得超过产权中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办公室:职工可以自行决定贷款银行和贷款局,但要在房子所在地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