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一、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2015年1月1日起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我市户籍且已满16周岁但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当月起,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