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城乡居民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不享有生育津贴,可以享受部分生育报销政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门诊发生相关生育的医疗费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在住院发生生育、产科并发症等的医疗费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在统筹地区外门诊发生相关生育的医疗费门诊医疗统筹不予支付,在统筹地区外住院发生生育、产科并发症等医疗费按照异地就医办理。
b、关于付款截止
1。生育保险停保有什么影响?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职工从怀孕开始到分娩,从怀孕开始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必须连续按时足额缴费,才能享受待遇。如果断供后,生育孩子不报销,产假工资不发。
2。生育保险剪了还能交吗?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起缴纳。怀孕期间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在生育费用发生前补缴,正常享受待遇。但是,生育费用发生后就不能支付了。
c、关于异地发货
女职工因异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在异地分娩的,且生育保险未中断缴费的,可自费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也可由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申报。
d,关于二胎
当然可以,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一胎二胎报销标准是一样的。
E.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1.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