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海口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
(三)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4)信用良好;
(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家庭无未偿还公积金贷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的约定进行担保,并能及时落实担保;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组合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二)最高贷款金额符合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期限与公积金贷款期限相同;
(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相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切断3个月未补缴,或者被切断4个月以上(含)的;
(二)单笔贷款在过去36个月内有连续3期(含)或12期(含)以上逾期记录;
(3)单张信用卡(含准贷记卡)在过去36个月内有连续6期(含)以上或累计24期(含)以上逾期记录;
(4)有“担保人还款”或“资产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5)存在“坏账”、“冻结”或“止付”等情形;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被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的;
(八)所购房屋为办公楼、商业用房、生产用房、产权式酒店等非住宅物业;
(九)家庭有两套住房登记记录,或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
(十)有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