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重复领取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待遇高的原则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定期遗属抚恤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另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不得重复领取: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符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和失业保险条件的,只能选择领取一次丧葬补助金(丧葬费),不能重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