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公租房申请材料(最新)
申请材料清单
单身申请人或家庭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单身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4)单身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5)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的不动产证明,在本市租住公有住房的居住公房证明;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住所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身申请人或家庭主要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或家庭主要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还须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以上申请材料可在公租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按照“一网办”规定的流程在线提交;其中,申请人无需提供可由区运营机构通过信息技术检索的材料或可通过数据互认共享获得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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