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转出办理


南京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一览

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可以网上办理,不需要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过程如下:

1.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关系转移”页面;

2.点击“查询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区”,确认转入地经办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后申请转移;

3.填写“社保转移申请”页面的必填信息。提交申请后,可以查询社保转移申请结果。审批通过后,经办机构将继续为您办理后续流程,办理进度可在“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模块查询。

提示:

在上面的图例中,社保转移是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自2020年7月开始。除即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外,其他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不需要立即办理转移。

对于暂时无法转移和联网的地区,可以到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科)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具有南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转入时,申请人可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保险查询-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确定转入机构(采集多省缴费记录需单独申请)。

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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