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
江苏省人社厅已发布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具体调整如下:
从2020年1月1日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适用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不是原来的社会保险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实现江苏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适用年度的统一。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按照7602元执行。2020年上半年企业新退休人员,重新计算工资为7602元。重新计算的水平低于原计算水平加上2020年调整后的养老金水平的,从7月1日起补足差额。
2021年起,江苏省上半年新增企业退休人员按上一年度基本养老金计算基数提前发放,待当年计算基数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养老金调整。
南京养老金调整查询:
2019年12月31日前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退职或定期生活费发放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可自行查询调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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