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矿工人员夫妻投靠落户指南(条件+材料)
北京矿工夫妇避难定居指南
受理条件
(1)被信任人(矿工)从事地下采矿工作满10年;
(2)被信任人(矿工)从事井下辅助工作满15年;
批准程序
申请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分(县)局批准后办理。
待签发证书
(1)入户申请表(申请人和被信任人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随行子女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陪同人员为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生育二胎以上(含二胎)子女的,凭本市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和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凭本单位计生部门或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原件和处理决定书;
(四)被信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明;
(5)被信任人(矿工)的资历证明;
(六)其他必要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