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摩禁行规定(时间+路段)
石家庄电动摩托车禁行时间和路段
摩托车(含燃油车、电动车、三轮车)全天限于三环以内道路(含主路、辅路)通行。军、警、消防摩托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交通限制。
对于行业内保障民生的车辆(如邮政快递、水运、空运、送奶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四统一”(统一车型尺寸、统一颜色标识、统一代码编号、统一认证),过渡期内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在用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最高设计速度大于25公里/小时,等于或者小于50公里/小时;额定电机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小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并悬挂临时号牌。过渡期内,根据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交通限于中山路(友谊街至体育街)、裕华路(友谊街至体育街)、中华街(和平路至淮安路)、建设街(和平路至淮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