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职工医保阶段性降低实施时间
2020年2月-2020年4月
二。速率降低
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期间,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由8%降至4%。用人单位已足额缴纳2020年2月和3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直接退还减少部分的金额,也可由参保单位选择在以后月份冲抵缴费。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