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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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生育津贴15天;
2.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津贴15天;
3.晚育的,增加生育津贴30天;
(二)中止:
1.流产后怀孕不满2个月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2.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怀孕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的,流产或引产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怀孕7个月后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III)对于连接:
1.施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2.做过输精管切除术的人有权享受7天的产妇津贴;
(IV)执行再通操作:
1.做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生育津贴;
2.做过输精管切除术的人有权享受14天的产妇津贴;
(5)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生育津贴。
产假或者休假期间,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弥补;高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