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地工伤赔些什么
重庆的工伤都交什么?
主要有以下补偿:
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待遇、死亡待遇等。
工伤待遇标准
治疗量=基数÷标准月数x比率或月数
1。一次性伤残津贴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等级,工伤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PS:“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参保缴费工资。工资低于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下同。
2。伤残津贴
工伤伤残等级为1-4级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5-6级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待遇
5-6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7-10级工伤职工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PS: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减10%。
四。死亡治疗
职工因工死亡的,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有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
五、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1-4级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其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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