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交重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怎么办?
单位没有缴纳重庆市工伤保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受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到期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扩展信息:
发生工伤怎么办?
1。医疗援助
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治疗期间,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人居住医院的工伤办或医保办登记。)
2。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参保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事故发生超过30天,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有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要到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鉴定。
(单位或者个人对结论不服的,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后15日内,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工伤待遇支付
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待遇、死亡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