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我的南京

电机控制器2022-08-16  14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有以下情况的朋友可以申请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购买预售和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二手房(含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7.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

8.非南京户口职工请假提取住房公积金。

9.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公积金贷款柜台一次性提前还款

[业务概述]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

11、柜面一次性提前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 借款人商业用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

12.柜台逐年提取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 借款人商业用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可凭最近一年的还款明细等材料,每年报销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13.委托省市互联,商业贷款按月转账。

[业务概述] 分别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商业贷款的职工及配偶,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的月度商业贷款还款协议,每月可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金额以还款方式自动划转至登记的还贷账户。

14.省市互联委托公积金贷款月转账。

[业务概述] 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公积金贷款月还款协议,可自动划转部分公积金账户用于偿还本人或配偶在省分支机构的公积金贷款。

15.委托按月转移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管理中心于每月15日(遇节假日提前)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的部分款项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16.委托按月偿还商业贷款。

[业务概述] 借款人商业用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配偶签订委托贷款还款协议。基于借款人及配偶的委托和贷款银行上传的职工上月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管理中心从每月10日起(遇节假日顺延)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的部分款项用于偿还上月归还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17.委托逐年转移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管理中心将于每年10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内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签订委托协议时,签订逐年还贷的职工可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选择还款方式: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每月还款额。

18.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9.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2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21、低保或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22、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23.从失业中提取住房公积金。

24.紧急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

25、现有住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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