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异地医保办理流程

沙龙会2022-08-16  8

福州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异地就医流程:

先在选定的备案点进行持卡就医申请,并将备案表和申请材料传真到参保地管理部门。

省内异地安置:

选择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免于备案和即时刷卡结算,门诊特殊病种按规定备案登记后可即时刷卡结算。

选择非省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安置登记表》,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人工报销。

省外搬迁:

提供本人或亲属的户口簿、房产证、工作证等能够证明申请人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选择就医地城市作为备案安置地(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就医地为省内备案),填写《福州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备案后,在安置地所有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刷卡即时结算,在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结算。

省外转院就医(仅限住院):

统筹地区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无法救治,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转往省外的医院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转入全国联网的三甲医院,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医保中心备案登记;医院转入非全国联网三甲医院的,由统筹地区三甲医院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入登记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交医保中心登记。

跨省转诊有效期为三个月。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准入手续的,无论这个出院日期是否超过备案有效期,都是有效备案。

重要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执行我市报销政策。

○选择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备案登记后可即时结算住院卡,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报销政策;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手工报销。

选择非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人工报销。由于参保地和医疗地的医保目录不同,结算方式不同,医保待遇会有差异。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在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50%结算;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照我市规定的支付标准的30%结算。参保人到统筹地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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