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在职职工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疾病?
宜兴职工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疾病?
当年参加宜兴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职工,经宜兴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救助:
(1)八种严重疾病:
1.克罗恩病;
2.强直性脊柱炎;
3.肝炎后肝硬化,急性或亚急性重型肝炎;
4.恶性肿瘤;
5、尿毒症;
6.主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7.脑梗塞(引起认知、语言、吞咽、肢体功能障碍);
8.脑出血(引起认知、语言、吞咽、肢体功能障碍);
(二)上述八种重疾,但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超过5万元(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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