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情况没参加江阴医保的能不能申请医疗救助?
对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按无锡市规定执行。在无锡统一确定具体标准前,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标准执行。
具体申请由本人提出,与医疗救助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后确定。
医疗救助以医保结算年度为救助年度,采取保险补助与医疗费用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保险补贴。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全力支持,确保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助标准,按无锡市规定执行。
(二)医疗费用救助。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以下简称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1)门诊医疗费用。1000元(含)以内个人负担部分的80%给予救助。住院费用个人负担的70%给予救助。
(2)患门诊特殊疾病的,对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 85%给予救助。
(3)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申报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自付费用超过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年终补偿。
(4)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