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劳务派遣的员工能享受年假吗?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超过被派遣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少于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劳动者的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5天。
达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达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是不计入年休假的节假日。
对于符合休假条件的新员工,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转换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