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失业保险转出办理全指南(条件+流程+地点)
无锡失业保险可以转出的情况
1、城镇企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区域转移。
2.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
失业保险转出方式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需要回户籍地享受待遇:
回户籍所在地的,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具体金额按照失业保险总额的1.5倍计算。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地区转移户籍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地区迁移户籍的,由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支付其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本人要在迁入地享受的,由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迁出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转移。具体金额按照失业人员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计算。
3.参保人员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在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在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时转出的:
转出省外的人员,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或者跨省转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地区之间的有关协议办理。
三。处理部门
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处理机构
搬运地点处理时间处理窗口咨询电话明路380号每月11日至下月6日之间的工作日综合窗口0510-82832760
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9号每月11日至下月6日之间的工作日二楼7-8号窗口0510-88702186
惠山大道108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每月11日至下月6日之间的工作日综合计数器0510-83592336
无锡市滨湖区良庆路718号每月11日至下月6日之间的工作日仁宗创0510-85884754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A座一楼服务大厅每月11日至下月6日之间的工作日窗口7-110510-85215736
六。处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