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职称落户政策
2021年3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了职称
一、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城镇落户政策实施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人才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青年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学生,落入城市人才集体户。
条件之一:技术技能人员,包括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和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35周岁以下人员。
二。广泛放宽市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城镇落户政策实施范围: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
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与中心城区落户政策相同,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保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