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卖房资金监管

健康状况怎么填2022-08-16  9

无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理流程+材料

无锡证券交易所交易资金监管

交易双方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签订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按要求上传合同信息备案后,可选择监管服务银行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具体流程

(一)交易双方与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通过监管协议约定监管金额、卖方收款账户、买方收款账户及资金划转条件。存量房买卖合同有多个出卖人(买受人)的,交易双方只能指定其中一人作为出卖人(买受人)的收款人,不得委托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代收存量房交易资金。

监管机构可以委托监管服务银行办理监管协议的签署手续。交易双方应提交以下材料供监管服务银行检查:

1.无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2.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

3.交易双方在监管服务银行开立的借记卡(存折);

4.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监管服务银行应将监管协议相关信息录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网上打印监管协议,并引导双方签字确认。监管银行应为交易双方开立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存取。

(二)交易结算资金的存放

1.如果购房者没有贷款,全部或部分购房款将存入一个专用账户。监管服务银行核对无误后,出具监管资金书面回执,并将回执信息录入监管系统。

2.如果购房者有贷款,应先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存入专用账户。监管服务银行核对无误后,出具监管资金书面收据,买方凭监管资金书面收据等材料办理购房贷款手续;贷款银行应将贷款资金转入专用账户。当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申请的贷款金额时,买方应补足差额并存入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收到的资金不低于监管协议约定的监管金额的,交易监管机构应当将监管金额视为全额,并立即将全额资金信息加载到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系统。

(三)交易结算资金的划转

1.交易监管机构在获得房地产转让登记事项已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的信息后,应当通过监管服务银行结算监管资金利息,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发出转让指令。如果监管银行核查,贷款资金符合放款要求,监管交易资金及利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划入卖方收款账户。

2.购房贷款进入专用账户超过30天后,交易双方未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凭贷款银行(含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同意证明,单方向监管服务银行申请退还购房贷款。符合条件的,监管服务银行通过监管系统向交易监管机构发出贷款资金归还审核申请。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并发出转账指令,监管服务银行核实无误后,将贷款资金划入贷款银行的贷款收款账户,买方与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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