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解除?
如何解除无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1.符合撤销条件且专用账户中无贷款资金的,交易监管机构应当从资金监管系统中删除相应的监管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结清监管资金利息并向监管服务银行发出转账指令。监管银行核实无误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监管交易资金及利息划入买方收款账户。
2.符合撤销条件且专用账户中有贷款资金的,交易监管机构应及时向监管服务银行发出贷款资金划转指令,监管服务银行核实后于当日将贷款资金及利息(含手续费)划入贷款银行的贷款归集账户。
买方(贷款人)申请退还自有资金时,应凭《解散确认函》(贷款银行复印件)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取得结清证明。
交易机构应在收到结算凭证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服务银行发出转账指令。监管银行核实无误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自有资金划入买方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