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没房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市区: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和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四)具有三项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的人员。
本人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房屋所在地进行居住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直系亲属在本市市区有家庭住所和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可以在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进行户口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提交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
不具备上述落户条件的,符合本办法第(一)、(三)、(四)项的,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符合本办法第(二)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社区的居民进行登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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